浅谈《易经》与管理科学的关系

添加日期:2020-03-10    浏览量: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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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经》中有三易原则:变易、不易、简易。这三个原则对管理有着积极的指导和应用意义。变易:运动变化就是变易。变易的法则是自然法则、社会法则,也是企业管理的法则。不易:变化不息的宇宙和社会,乃至人的生命运动,在变化中各自遵循一定的规律性,动中有静,变中有不变。变是绝对的,不变是相对的。这些相对不变的规律性是可以认知和掌握的,这就是不易的法则。管理也是如此,要从纷繁的变易中找出不易的规律和原则。简易:由于熟悉和掌握了客观事物的变化规律,就能进一步探索出驾驭这些规律的智慧和要领,运用时能得心应手。这就是简易法则。
  
  管理组织是在不断运动和变化的,在对组织的管理过程中,要保证管理工作的高效率,当管理要素组织环境、管理主体、管理客体和组织目的四者任何之一发生变化时,管理行为的手段和方式也应该发生变化,这就是变易原理。
  
  变易之“易”为“变化之义”。世界上的任何事物都在发展变化之中,管理也不例外,世界上不存在一成不变的、普遍适用的管理模式,管理方法的有效性总是与特定的管理对象和环境条件相联系的,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管理方法,也没有永远最优的管理方法。宽松的管理不一定比严格的好;专业化未必比多元化好;分权未必比集权好;在此企业最有效的管理方法在彼企业不一定最有效;同一企业在此部门最有效的管理方法在彼部门不一定最有效;同一企业同一部门在此时期最有效的管理方法在未来的时期也不一定最有效;同一企业同一部门同一时期在此国最有效的管理方法在彼国同样不一定最有效。任何优秀的管理方法和技巧总是相应于特定的组织和特定的环境中,当组织和环境发生变化时,管理方法也应相应地做出改变。任何管理都要根据所处的内外条件随机应变,实行动态管理。管理者应该从实际出发,在不违背客观规律的前提下,实事求是,灵活地选用管理方式,根据客观条件的变化,实现组织的目标,使组织不断向前发展。
  
  在通常的组织管理中,组织目的通常不会发生太大的变化,都以维护组织所有者的利益作为管理的目的,但组织环境、管理主体、管理客体因组织内部条件和外部条件的不同而具有很大的差异性。首先,管理客体是动态系统,管理客体是由多种因素构成的复合体,是由人、物以及环境等基本因素组成的,是处在不断发展变化中的系统,管理客体是决定管理方法的关键。对不同的所有制形式、不同的行业、不同部门、不同的人员都应有不同的管理模式,如工业管理与商业管理不同,服务业与制造业不同,在同一企业内对管理人员和车间工人不同,对行政人员和技术人员不同。某一方法在同一企业不同的发展阶段其管理的手段也不同。同样,管理者不同,对相同的管理对象,管理的方式也不一样。比如,同样一句话,不同的人说,可能就会产生不同的效果。同样的方式,不同的管理者去执行也可能会产生不同的效果。组织环境也是影响管理的重要要素之一。组织制定具体的政策、规章、条例来处理日常事务。以固定的结构,明确规定的等级和给每个组织成员规定出具体任务的情况下进行业务活动,但是组织的这种机构章程都是仅适应组织所处的环境的,一旦组织环境发生大的变化,这种形式则必然行不通,如市场经济建立之后,许多国有组织由于没有随之变革,纷纷倒闭破产,相应于管理要素是在不断地运动变化,管理行为的手段和方式也应该随之进行相应地改变,我们永远也不可能找出能够适应管理要素一切变化的固定的管理行为和职能,组织必须建立一个更有适应性的动态管理系统。变易原理从整体上说明管理是不断运动和变化的,反映出了管理的整体性质。变易原理要求每个管理者,从思想上明确管理对象、环境都在发展、变化,因而管理不能一成不变。每个管理者必须重视收集信息,及时进行调节,保持充分弹性,不断进行创新,以适应客观事物的变化,有效地实现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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