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夏术数国学文化中心



北京华夏术数国学文化中心在术数国学同仁的积极倡导下,经过多年发展,现已成为国内知名术数国学组织。目前发展会员2000多人,并汇集众多术数国学名家与研究员。在全国范围内,已有200多个授权分支机构注册独立分中心。创建大型的平台网站,培训中心,专职专家200多人。每年组织多次培训和学术交流会。 宗旨是“推广术数国学、弘扬国粹文化”,维护我们祖国的尊严和形象,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为实现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北京华夏术数国学文化中心章程

一、总则
第一条:本中心是经国家政府正式注册成立,受国家法律保护,是致力于中国传统术数国学文化领域研究,并推进学术繁荣的专业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坚持以弘扬中国传统术数国学文化为宗旨,正本清源,传承文明,以振兴中华,维护国家统一,维护社会安定团结,促进和谐文明为己任,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推动术数国学文化的发展与复兴,为中国传统术数国学文化方面的专家、学者、研究者、爱好者提供一个学习交流提高的平台。

第二条:本中心一切活动均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准绳,在遵守中国各项法律、法规为前提的条件下开展有序工作。积极抵制一切不利于祖国的言行,维护祖国的尊严和形象,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立足本地,面向全国,为营造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为实现美好的“中国梦”而努力。

第三条:本中心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思想,联合热爱术数国学文化研究应用的专业人士及爱好者,共同对中华传统文化遗产进行深入细致的挖掘、整理、归纳、研究、保护,从而实现去伪存真、去粗取精、不断充实和完善术数国学文化的内涵,不断提升科学价值,促进术数国学研究事业的健康发展,为弘扬民族传统文化,建设和谐文明的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二、任务
第四条:推进术数国学文化的研究、发展、创新,加强传统文化艺术的交流与合作,执行国家关于传承发展传统文化的方针政策,正确引导中国术数国学文化的科学发展,破除封建迷信,切实有效地为现代社会发展服务,为促进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复兴而努力。

第五条:扶植和培养热衷于中国传统术数国学文化研究的新生力量,拓展中国传统文化与艺术交流学习的广阔平台。科学积极地开展中国传统文化的学术研究,宏观了解中华民族术数国学文化学术动态,搜集整理术数国学文化书刊和文献资料,认真分析并收集对现代社会发展有实效的传统文化成果。

第六条:以健康向上的学术思想为指导,鼓励术数国学文化研究的探索与创新,传承华夏传统文明。本中心遵循“百家齐放、百家争鸣”的原则,不排除不同学术观点和流派,不限定民族,不分性别和年龄,只要热爱中国传统术数国学文化的爱好者均可参加活动。

第七条:以加强学习与交流,不断提高术数国学文化水平为目的,竭力办好官方网站,加强术数国学文化的宣传力度,扩大知识面与影响力,研究员的作品优先在网站发表,并向社会各界推荐优秀人才,组织学术合作与交流,使研究员有更大的发展空间,推动术数国学文化的健康繁荣发展,维护研究员的切身利益。

第八条:针对术数国学文化研究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采取相应对策措施,解决实际问题,开展理论创新、课题调研、成果推广、培训考察、研讨实践、文艺交流、技术转让、咨询服务、软件开发、产品营销等活动,组织评选和奖励优秀研究成果,表彰先进典型,探索术数国学文化研究与产业文化相结合的路子,只有做好文化与产业相结合,文化才有更强的生命力,产业才有更好的发展动力。

第九条:弘扬中国传统文化,包括易经文化传承、地理文化的传承、儒释道文化传承,民俗文化传承等,促进传统非物质遗产文化的传承、研究、整理,并不断地扩大成果,巩固传承和发扬这些历史文化,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为构建和谐社会尽绵薄之力。

三、研究员
第十条:凡赞成本会章程,在传统术数国学文化领域发表过作品者,或在术数国学文化领域中有影响力者,或术数国学文化爱好者,由本人提出申请或正式研究员推荐,如实填写《华夏术数国学文化中心申请登记表》,提供本人二寸蓝底免冠相片或电子版相片,本人简历,即相关从师、研究、任职、成果、地址、邮编、手机号码等资料,经本中心审核批准,即可加入为研究员,颁发的研究员工作证。

第十一条:术数国学文化研究员由下列行业人员组成。如:易学、命理、相学、风水、道教、香官、养生、内功、乐师、灯师、书画、工艺、曲艺、篆刻、武术、太极、文学、诗词、民俗、收藏等文化传承人及爱好者。

第十二条:凡研究员申请学术职称,如:地理风水师、周易预测师、择日师、姓名策划师、高级研究员等,需经专家委员会评审通过,颁发相关正规证书,并在本中心官方网站发布照片与简历,提高个人知名度和影响力,可以随时扫描二维码上网查询。

第十三条:研究员有遵守章程、执行决议、参加活动、接受工作,维护本中心利益及缴纳会务费等相关义务,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有对本中心工作建议、批评、监督权,有优先参加本中心组织各项活动的权利,有加入或退出本中心会员的自由。

第十四条:研究员有维护本中心名誉和利益不受侵害的责任,发现有对本中心名誉造成侵害者,要及时向本中心报告,及时处理问题。

第十五条:凡未得到本中心许可,私自制作证书与铜牌,私自以本中心名义筹资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常务理事会将协助执法部门予以严厉查处。

第十六条:本中心研究员若严重违反章程,或严重违法及触犯法律,一经发现,经常务理事会研究通过,取消其在本中心的一切相关职务与职称。

四、组织
第十七条:本中心设院长一名,副院长、理事长、副理事长、常务理事、理事若干名;组建秘书处,设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秘书若干名,高级研究员、研究员若干名;酌情聘请名誉院长、顾问若干名;由秘书处负责处理日常相关事务,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并可酌情设立若干专业部门。

第十八条:本中心在全国授权分中心独立机构,设院长一名,副院长、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研究员、常务理事、理事若干名;高级研究员、研究员若干名,并可酌情聘请名誉院长、顾问若干名,设立若干专业部门。

第十九条:本中心实行院长负责制,由院长负责本中心的全面工作,院长有任免分中心成员职务的权力;主持召开定期(不定期)的会议。副院长协助院长工作;院长因故不能行使职权时,由院长授权一名副院长代行职权; 

第二十条:由院长负责组建院务常委会,主要负责日常事务运作,确保本中心工作及任务实施,审议和批准理事会工作报告,制定和修改章程,督促检查有关决定的实施情况,制定有关学术研究课题,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五、经费与其它
第二十一条:经费来源于发起人和有关人士赞助,或研究员会务费,或资料、书籍、产品、教学、交流、培训、咨询、刊物、研究成果等一切合法收入。还有举办其他各种活动收入。



第二十二条:研究员会务费;每年交纳一次,会务费100元,上网制作费100元。

第二十三条:研究员证每年年审一次,逾期经催促不交纳会务费者,视为自动退出本中心一切职务与职称,并在网站上公布退职名单,后果自负。

六: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由常务理事会审议修正并通过,即日起生效。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属北京华夏术数国学文化中心。


 北京华夏术数国学文化
2019年1月5日




《易经》是中国古代重要的文化典籍,被推崇为“群经之首”,内容丰富全面,有完整的哲学体系,从宇宙自然到人生社会都有辩证的论述,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文化宝藏。《易经》用抽象的符号来组成各种卦象,其中蕴含着大千世界万物之间的关系,最根本的思想是:“一阴一阳谓之道,一奇一偶谓之数”。从六十四个不同的卦象中,可见古人们“天人合一”的朴素的辩证法。《易经》是经典中之经典,哲学中之哲学。它离我们普通人的生活也并不遥远。它是激励人们奋发向上的重锤战鼓,身处逆境的人更能从中汲取源源不断的生活的智慧和前进的动力。我们品读它,体悟它,完全可以用之来谋划和指导我们的事业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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